3)第26章 上天无眼!_大周仙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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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衙给出的理由是,周处醉酒纵马,致人死亡,后来又意图逃窜,拒捕袭捕,行为过于恶劣,当处过失杀人的极刑。

  刑部没有批示,原因是周家赔偿给死者家人一大笔钱,那老者的家人出具了谅解书。

  一般情况下,对于过失、非故意杀人,只要能取得家属的谅解,官府在量刑之时,便会极大程度的轻判。

  一旦周处获得了死者家属的原谅,他必然可以逃过一死。

  这是合乎律法的,哪怕是李慕经历过的后世,也是如此。

  李慕回到都衙,张春摇头说道:“没办法,死者的家境并不好,周家给他们赔了一大笔银子,足以让他们一辈子衣食无忧,死者的家人出具了谅解书,刑部酌情轻判,处以周处流刑,前往九江郡服三年劳役……”

  王武叹息口气,补充道:“九江郡……,都是新党的人,周处只不过是换了个地方快活,九江郡远离神都,周处在九江郡,会比神都更舒服……”

  孙副捕头走进来,对李慕道:“李捕头,外面有人要见你。”

  李慕走到衙门口,看到一对中年男女,领着一对七八岁的男童女童,站在衙门外面。

  李慕看着他们,问道:“你们是?”

  中年男女跪在地上,那男子面露羞愧,说道:“李捕头,我们不是为了银子,您斗不过周家的,神都没有我们可以,但绝不能没有您,请您原谅我们……”

  中年男子一开口,李慕便明白了他们的身份。

  他们是那老者的家属,收了周家的银子,出具了谅解书,周处才从死刑改为了流刑。

  李慕扶起他们,说道:“我知道,你们没有什么错,节哀顺变……”

  他能够看出来,这对夫妇的话是发自真心,没有半点虚假。

  虽然李慕也希望周处这样的人,能被尽早处决,以免日后继续祸害百姓,但对他们一家来说,死者不能复生,目前的结局,是最好的结局。

  他们能为李慕着想,他已经很欣慰了。

  送走了这对夫妇,李慕回到衙门,张春叹道:“看开些吧,你已经为神都,为大周百姓,做了很多事情了,若是代罪银没有废除,你以后在神都,还会经常看到他。”

  半个时辰之后,刑部来人,将周处从都衙提走。

  都衙之外,站满了围观百姓。

  他们表情愤慨,恨不得周处去死,却又无可奈何。

  在大牢中待了几个时辰,周处又从都衙走了出来。

  他走到李慕面前的时候,微笑的看了他一眼,说道:“我说了吧,没用的……”

  李慕表情平静,漠然的看着他。

  “我们还会再见的,或许用不了三年,那时候,希望你还在这里……”周处脸上的笑容逐渐收敛,看着李慕,说道:“你是第一个让我知道神都衙大牢是什么样的人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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